建筑用花岗岩矿改扩建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现将陇西县顺源石料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建筑用花岗岩矿改扩建项目

地点:甘肃省陇西县宏伟乡文家集村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厂区

建设单位:陇西县顺源石料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新增制砂及洗砂设备,在厂区出口建设管理办公室4间,建设生产废水处理池体。本项目主要产品为机制砂,生产规模为4000m3/a,粒径小于等于4mm

公示时间:20206月30日至20207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8821710961

邮箱:2422917145@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监测报告

附件2:建筑用花岗岩矿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3: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