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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000吨吡蚜酮和副产品建设项目(二期)
【作者:兰州鑫隆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1-05 10:00:19 】
年产6000吨吡蚜酮和副产品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年产6000吨吡蚜酮和副产品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004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吡蚜酮和副产品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兰州鑫隆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兰州新区化工园区兰州鑫隆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纬五十七路以北,纬五十八路以南,经三十四路以东,经三十五路以西,东经103.551974、北纬36.623787)。
项目概要: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项目二期工程主要在一期项目基础上从1000吨/年吡蚜酮扩产至3000吨/年吡蚜酮,及建设副产品装置,配套建设环保、节能、安全、消防等设施,并配套建设储罐区等。厂区一、二期总占地面积为65984.85m2。一期厂区总用地面积为37388m2,总建筑面积15793m2,本项目二期不新增场地。
二、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影响
(1)大气污染源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工艺废气有组织废气经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各废气源均能达标排放,经过预测,项目建成后,评价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划未发生改变,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能够接受。
(2)废水治理措施及地表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循环水排水等。生产废水经车间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后,进入废水暂存池,最终拉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地面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和循环水系统排水依托一期排入园区低浓度废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废水均不直接排入环境,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污水不直接排入环境,且厂区采取了完善的分区防渗措施,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4)固废处置措施
本工程生产固废主要为滤渣、釜底废液、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污泥、化学品原材料包装、罐区残渣、废机油、润滑油、生活垃圾等固废,危险废物均需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生活垃圾为一般固体废弃物,统一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5)噪声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各类噪声设备分别进行建筑隔音、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隔音等措施以及高效的维护和管理,经过噪声治理,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厂址选择可行,水、气、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能够接受。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议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
(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酒泉市生态局、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附件2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5、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兰州鑫隆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信忠 联系电话:13305106806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化工园区兰州鑫隆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邮箱:1197001320@qq.com
6、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919051236
邮箱:2442327217@qq.com
7、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途径
(1)登录本公示网站查阅电子版报告,具体见附件1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登录本公示网站查阅电子版报告,具体见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见表
(3)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兰州鑫隆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