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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有机肥料扶贫车间建设项目

【作者:临潭县弘正有机肥料有限责任公司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8-11 09:22:27  】

临潭县有机肥料扶贫车间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810日,临潭县弘正有机肥料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召开了临潭县有机肥料扶贫车间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本次验收会由建设单位-临潭县弘正有机肥料有限责任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甘肃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技术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会议听取了临潭县弘正有机肥料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介绍和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验收报告的汇报,经过认真讨论与评议,形成验收工作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甘南州临潭县羊永镇羊永村纳斜路社

项目规模:本项目年生产有机肥20000t

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座有机肥加工车间、发酵池等主体工程,原料堆棚、成品库房、办公楼等公辅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3月由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临潭县有机肥料扶贫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43甘南藏族自治州环保局进行了批复(州环审批201928)。项目于20194月开工201911月竣工。20217月开始调试运行,调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委托甘肃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测,验收检测期间生产设施及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工况稳定,具备环保竣工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本规模验收阶段总投资为129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85.5万元,环保投资实际总投资的6.6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临潭县有机肥料扶贫车间建设项目的占地范围和影响范围

 

二、工程变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与本项目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对比,本项目实际建设中发生了一定的

(一)环评要求有机肥生产车间共设置2台集气罩+台布袋除尘器,2台集气罩分别设于破碎工序和造粒完成后筛分工序,各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据调查,厂区实际情况为有机肥生产车间共设置3台集气罩+3台布袋除尘器,3台集气罩分别位于电子配料机、破碎机、筛分机上方,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破碎、筛分和配料机粉尘进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烘干机粉尘经2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3台布袋除尘器废气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

)环评中项目厂区建设环保厕所,职工生活污水泼洒抑尘。据调查,厂区实际情况为建有水厕,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

经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以上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废气

项目运营期粉尘废气来源于原料配料、破碎、筛分、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本项目电子配料机、破碎机、筛分机上方均设置了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破碎、筛分和配料机粉尘进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烘干机粉尘经2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3台布袋除尘器废气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采取了喷洒除臭菌剂除臭,厂房设通风窗并在顶部安装16轴流风机进行通风,在厂区四周及各分区之间的分隔带均进行绿化等措施有效降低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8m3/d24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

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车间内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噪声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等噪声敏感点,厂区采取了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和除尘灰。本项目生活垃圾在厂区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布袋除尘器收尘灰作为产品外售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布袋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pH、溶解性总固体、CODcrBOD5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临潭县有机肥料扶贫车间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采用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源、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通过对废气、废水和噪声的监测,监测结果均满足环保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六、验收结论

临潭县有机肥料扶贫车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运行期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验收工作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期:2021.8.11-2021.9.8

                              建设单位:临潭县弘正有机肥料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姜总 19994111111

附件1: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