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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中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作者:临洮县中医院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3-18 09:00:21 】
临洮县中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年3月17日,临洮县中医院组织召开了“临洮县中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报告编制单位—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检测单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和3名行业专家,共6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会前验收组成员踏看了项目建设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会议听取了临洮县中医院关于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介绍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经过认真讨论与评议,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临洮县洮阳镇临洮县中医院南侧。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046m2,总建筑面积约9890m2。
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5046㎡,容积率2.38,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89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930㎡,地下总建筑面积为96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医技综合楼,不设病床。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7月由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临洮县中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7年7月24日临洮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临环发[2017]159号)。
该项目于2019年6月开工,2020年6月竣工。2020年7月开始调试运行,调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委托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测,验收检测期间生产设施及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工况稳定,具备环保竣工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环评阶段总投资为3500万元,环保投资总额为26.5万元,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0.75%;验收阶段总投资为35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35万元,环保投资实际总投资的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临洮县中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与环评阶段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与本项目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对比,本项目实际建设中发生3项变动。
(一)综合楼平面布局发生变动
环评中二层主要设置中医养生馆所涉及的相关功能用房,三层主要设置中药康复训练中心所涉及的相关功能用房,五~六层分别设置普通中医门诊和名医堂科室,七层主要设置治未病中心所涉及的相关功能用房,八层主要设置疼痛康复中心科和中医美容中心科,九层主要设置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办公室及带教示范基地、基层指导科、中医膳食营养科、远程会议中心、心理咨询室、心理矫正中心活动室等功能用房。
据调查,医技楼实际情况为二层实际设置了中医养身馆和预留用房,三层为预留用房,五层为预留用房,六层设置了公共卫生科和远程会议中心,七~八层主要设置行政办公室和后勤部门,九层主要设置设置了党支部室、会议室、工会活动室。
(二)应急事故池容积发生变动
环评要求设1座150 m3事故池。
据调查,实际情况为医院设有1座100 m3事故池。根据污水站在线监测数据统计,污水站废水日均排放量为87m3/d,医院现有事故池能够容纳事故状态下一天的废水量,医院环境风险可控。
(三)废水排放去向发生变动
环评要求本项目废水经新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据调查,实际情况为本项目污水经新建化粪池(20m3)处理后依托临洮县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最终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上述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综合医技楼前建有1座20m3的化粪池,本项目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临洮县中医院污水站处理,化粪池尾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污水站尾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污水站尾水最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抽排风机、供水泵等产生的设备噪声和院内人群的社会噪声,噪声源强约60~80dB(A)。
本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医院内设置了禁鸣标志和减速标志;同时医院采用双层降噪门窗,医院综合楼布置于非临街一侧。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北侧、西侧和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东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 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和化粪池底泥。
医院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综合医技楼产生的生活垃圾,医院设有生活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本项目建有一座20m3化粪池,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一)废水
通过检测结果可知,1#医技楼化粪池进口pH最大值为8.78,CODcr最大产生浓度为355mg/L,BOD5最大产生浓度为159mg/L,溶解性总固体最大产生浓度为435mg/L,氨氮最大产生浓度为32.6mg/L;2#医技楼化粪池出口pH最大值为8.23,CODcr最大排放浓度为263mg/L, BOD5最大排放浓度为118mg/L,溶解性总固体最大排放浓度为82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为28.0mg/L。
本项目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临洮县中医院污水站,根据2021年3月5日《临洮县中医院水质检测项目检测报告》(SRJC202103010),临洮县中医院污水站总排口废水污染物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二)噪声
通过表9-6检测结果可知:厂界北侧、西侧和南侧昼间噪声为53.8~58.8dB(A),夜间噪声44.2~47.8dB(A);厂界东侧昼间噪声为63.2~64.4dB(A),夜间噪声50.8~51.2dB(A).
由此可知,医院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医院内设置禁鸣标志和减速标志、医院采用双层降噪门窗医院综合楼布置于非临街一侧等措施后,厂界北侧、西侧和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东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临洮县中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采用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源、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通过对废水和噪声的监测,监测结果均满足环保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六、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认为:临洮县中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运行期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验收工作组认为本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可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期:2021.3.18-2021.4.16
建设单位:临洮县中医院
联系人:李克勤 13919717001
附件:临洮县中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